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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多年执业律师刘健锋,全国律协会员,东莞市律协会员,现执业于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。曾办理大量劳动争议、工伤索赔,精通债权债务、婚姻家事、交通事故事理赔案件均得到委托人高度赞誉,刘健锋律师团队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刘健锋律师
手机号码:18002809625
邮箱地址:632794035@qq.com
执业证号:14419201510057659
执业律所: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 1701
一、遗嘱继承公证费需要多少
1、收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.2%收取;
2、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照1%收取;
3、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.8%收取;
4、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.5%收取;
5、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.1%收取。
二、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
遗嘱继承公证,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,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、合法性,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。
公民申办遗嘱公证,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,不能委托别人代理。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,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。
三、申办遗嘱公证,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
1、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。如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等。
2、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。如房屋产权证书、银行存折等。
3、书写遗嘱的草稿。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,或书写有困难,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,请公证员代书。
四、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
1、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住址;
2、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;
3、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、数量、地点等;
4、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;
5、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住址;
6、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。
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、询问当事人、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,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,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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